首頁 焦點評論


文章標題 【國會教室-基礎篇】第五十講:院長的職責
發表日期 2016-08-01
作者 口袋國會編輯群

 第九屆立法院首次出現民進黨籍的正、副院長,但也首次於臨時會出現『不斷電表決』,直到議事人員與國會記者倒下後,國人才紛紛檢討立法院為何提出那麼多垃圾法案?有些人怪罪在野黨利用垃圾議案進行議事杯葛。但平心而論,利用合法手段的議事杯葛,總比過去鎖大鎖、暴力流血抗爭來的好。但這一切議事杯葛難道都沒有轉圜的餘地嗎?事實上,確保議事運作順暢就是立法院院長最大的職責,而化解朝野衝突與對立,則是確保議事順暢的首要課題。

    一般而言,立法院院長除了負責召開院會、主持會議進行外,平時還對外代表整個立法院,負責國會外交或是接見外賓,並在適當的情況下,對總統或行政院院長提供施政上的建議。院長化解朝野對立的最大武器,就是透過召開協商,對對立的兩造予以施壓或是說之以理、動之以情。然而,立法委員並不是一個從陽春立委一躍而上變成院長後,這些權力馬上就應運而生。相反的,即便當上院長,仍是透過不斷的建立威信,以提高個人聲望,來達到化解朝野對立的目標。  

    從過去幾屆發生的所有議事衝突來看,在朝野協商制度出現以前,小黨或是在野黨暴力杯葛事件層出不窮。在朝野協商制度出現後,脫軌的議事杯葛則有大幅減少的趨勢。院長總是在對立發生時,極力勸阻朝野各黨團各退一步,以避免事態擴大,甚少讓議事杯葛的事情持續發生或是重複上演。尤其幾次暴力衝突事件,院長都儘可能的不涉入其中,更不可能動用警察權來化解衝突。因此,朝野協商不單單僅是法案的協商,議事順序的協商,甚至是化解朝野對立衝突的協商,都是朝野協商的一部份。而這一部份的協商,往往很難從公報系統中被發現。

    民主雖然說是少數服從多數,多數尊重少數。但在議事規則上,各國的議事規則,都有少數杯葛的制度設計,例如美國參議院的冗長發言。在冗長發言期間,少數黨只要一個議員就可以牽制住整個會議的進行,藉以迫使多數與少數進行協商、妥協或是乾脆宣布散會。此次,不斷電表決,除了是史上首例外,更凸顯出立法院院長無法調停朝野對立衝突的嚴重性。不論是院長不願調停或是沒有能力調停朝野衝突,都是至關人民權益的一件大事。倘若院長仍無法跳脫黨派色彩,站在立法院全體和諧的高度處理衝突,國會終將重回沒有朝野協商機制的年代,對立與抗爭將不斷持續上演、發生。

 

上一篇相關文章:【國會教室】第四十九講:大體或逐條討論

下一篇延伸閱讀:【國會教室】第五十一講:從賽局理論看朝野協商

留言板